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为落实好国务院及上海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党委及协会的相关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大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积极建设平安社会,配合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现就本所做好疫情应对及延长春节假期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01.假期延长
(1)根据上海市政府通知,本所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9日24时(农历正月十六,周日), 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十七,周一)起恢复上班。本所将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国务院、上海市政府相关通知做出相应调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详情可点击:权威发布!市政府发出通知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
(2)鉴于法、检两院于2月3日起正式复工,2月3日-9日期间,本所行政部门恢复常规运作,持续为律师、律师助理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
详情可点击:
一份来自市律协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温馨提示;
上海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即日起至2月2日,如遇接待等不可避免的到所办公情形且须行政部门提供后勤保障,请尽早联系行政部吕老师,以便其第一时间作出安排,保障律师及律师助理的工作顺利开展。
02.人员来访
(1)疫情防控期间(疫情解除时间以政府通知或公告为准,下同),提倡全体律师与助理在家实行网络办公,通过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为客户处理问题。
(2)如客户须到访本所,律师、律师助理应在其来访前查明:a.是否有发热、咳嗽、无原因的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呕吐等相关症状;b.本人及其亲友最近是否有湖北等省市的接触史,初步明确其身体状况。如为“健康”或以上两条指标皆为“否”,方可到访本所。
(3)负责接待的律师、律师助理应当事先友情通知来访人员,来访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须自备)。
(4)为避免无关人员来访,本所在此期间将向办公区域物业部门申请恢复电梯刷卡制度,即在大厦底层乘坐电梯时,须刷卡方可抵达本所所在楼层。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每人一张卡,请妥善保管。因此,如有人员到访本所,负责接待的律师、律师助理需前往办公楼一楼大厅引导。
(5)来访人员应配合本所工作人员在前台接受体温测量,如遇有发热(体温高于37.3摄氏度)或相关症状,本所将不安排所内会面。同时,接待律师、律师助理应当配合、协同本所做好劝返工作,及时劝返来访人员,并建议及时就医。
(6)本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使用一次性纸杯,不再使用陶瓷杯等类似制品。
03.内部防控
(1)全体同仁(含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下同)及外包清洁人员、花草养护人员如进入本所,应全程佩戴口罩!
(2)本所同仁及外包清洁人员、花草养护人员每日第一次进入办公区域,应当测量体温。如体温高于37.3摄氏度,请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就诊,不再进入办公区域。
(3)疫情防控期间,本所暂定于每日(上午)11:45、(下午)17:30通过喷雾进行全所办公区域消毒。因此,11:45-13:15这一时段间,提倡在所人员离开办公室。
(4)在此期间,本所南门暂不开放,请全体同仁统一从北门进入办公区域。
(5)律师助理应与团队带教律师共同做好工作安排与衔接,居家办公应当及时汇报并保持通讯。
04.快递收发
疫情防控期间,收寄快递工作均由前台行政人员负责。如需寄快递请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由前台(EMS于下午4点前、圆通于下午5点前),由前台送至一楼交收件员。本所前台不再接待快递员。
05.关于隔离
(1)凡从湖北等省市返沪的本所同仁,请自行居家隔离健康观察14天。凡从其他外省市(除上述外)返沪的本所同仁,请自行居家隔离健康观察7天(本人及家属有发热症状的应自行隔离14天)。
(2)自行居家隔离期间,请勿前往本所!望各位同仁参照下述方式居家办公。
(3)若隔离期间出现处理法律问题不便利等情形或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务必及时联系本所行政部吕老师(后者还应及时报街道、居委会),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将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尽力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4)本所返沪人员应向街道、居委会及本所行政部吕老师报备返沪日期、地点及隔离时间。单身或独居人士隔离期间,街道、居委会将为其提供食品等必要的生活物资,如无,可联系行政部吕老师,由本所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5)尚未安排返沪行程的同仁,请尽快确定返沪日期,并参照(1)预留出相应的隔离时间,尽一切可能避免因开庭等时间冲突无法做好对应的隔离工作!
(6)疫情尚未解除之前,如有同仁出现发热、咳嗽、无原因的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呕吐等相关症状,应当立即主动隔离、尽早就诊,并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做统一安排,协助做好法律事务的对接工作。
06.律师工作
(1)本所倡导律师、律师助理采取分散办公、网络办公、家庭办公等方式,并尽可能采用线上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尽可能避免人与人当面接触,尽可能避免人群集中,但不影响法律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
(2)律师、律师助理就在办的各类案件,尽量联系法院、仲裁委等办案机构依法及时申请暂时取消或延期。
(3)2月3日后安排的庭审,如遇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或者按照规定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以及因交通管制等类似情形无法参加的,建议律师、律师助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
(4)如需联系法官、递交证据、诉状等诉讼材料的,倡导优先通过“上海移动微法院”APP、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办理。
(5)2月3日至2月底(暂定),没有极特殊情况的,在沪律师、律师助理、工作人员不要离沪。律师、律师助理应向客户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确需离沪的,需提前向本所报告,并做好消毒等安全防护工作,且在返沪后参照上述内容做好居家隔离及报备工作。
(6)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律师、律师助理减少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减少人群集聚活动,取消各类大型公共活动及不必要的聚会活动,避免近距离接触感冒症状者等。日常勤洗手,外出戴口罩。
(7)发挥律师职能作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化解等,主动研究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为各级党委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建言献策。
(8)带头传播正能量,做到对虚假、负面信息不传、不转、不信、主动发声批驳,同时,积极引导身边群众与亲朋好友不信谣、不传谣,营造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良好氛围。
全员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期间如给相关客户及来访人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同时,在这个特殊而又漫长的春节假期里,祝大家平安吉祥、身体健康!
附:疫情防控小贴士
1.如何远离新型冠状肺炎?
您可点击此处查看一份《官方指南》!
2.洗手的正确姿势,您get了吗?
![抗击疫情 | 普世律所关于本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附锦囊) 抗击疫情 | 普世律所关于本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附锦囊)]()
七步洗手法已经准备好啦!
3.正确佩戴、脱下口罩!!!
锦囊级视频,心动不如行动。
请点击查看:新型冠状病毒来了 口罩怎么选?一起学起来
4.战术上要蔑视敌人!!!
详情可点击:全国各省免费心理援助热线一览。
5.点击查看:钟南山院士给提前返岗同志三点抗疫防护建议。
写在最后
这是我们公众号农历新年的首篇推送,
所以注定与众不同!
希望它像一束曙光,
冲破新冠肺炎带来的阴霾,
温暖你我的心灵,
告诉大家不要恐慌,
春暖花开的时候即将到来!
中国加油!!!